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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马互市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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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州人的饮食起居既不同于中原农区,也不同于高原牧区。河州人也像豪爽的牧人那样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但他们的肉做得比牧人精细、讲究,做出了许多名堂。比起牧人,他们文雅有余,他们不会用刀从锅里捞着吃血肉,不会拿着高度白酒当啤酒喝。但他们又嫌中原人不够豪爽,一两肉能做出好几盘肉菜,就着一杯清茶、一碟花生,喝二两酒就不胜酒力烂醉如泥。

 

他们睡农家大炕骑牧人大马;他们吃农家油糕穿羔子皮大衣;他们吃手抓喝酽茶吃大馍喝麦茶;他们上马用藏刀下马用快枪……

 

河州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散发着高原牧人的粗旷,也渗透着中原农人的精明。他们生活在黄土高原与青藏高原过渡带、农区与牧区的过渡带,他们生活的特殊的地理位置决定了他们特殊的生活方式,也决定了河州在历史进程中所起作用。

 

在唐朝或更远的时期,吐蕃人将膘壮的马匹从草原上一批批赶到河州,卖给中原商人。或者吐蕃诸国将大批的马通过河州上贡给中原的统治者。而后从河州采购大量的生活用品运到牧区,在吐蕃采购的物品中,最重要的便是茶叶。大约在唐德宗年间,南方的茶叶开始外销到这儿。吐蕃人因为茶叶易消化肉食,接受了茶叶,并且很快成为吐蕃人不可缺少的饮料。

 

可以说,茶马交易的时间很早。但直到宋末,这种茶马贸易才开始引起统治者的注意。宋朝在河州设置了茶马管理机构。而茶马互市的真正繁荣,是从明朝开始的。

 

明王朝将茶马贸易制度化、系统化,作为政府的一件大事来抓,并采取了国家垄断的经营方式。明洪武七年,明王朝在河州设立茶马司,设大使、副使二员。茶马司的主要职能是“收放茶斤,招易番马,给以边操”。茶马司成立的第二年,正式由政府主导在河州开始茶马互市,互市地点除了规定关口之外,主要集中在积石关,也就是现在的积石山县大河家。同时,韩家集、别藏、沙马关等地设立了市场。明政府以布帛、茶叶,“西蕃”诸部以马,双方交换。茶马互市促进了中原与诸蕃之间的交流。明人郎瑛在所著的《七修类稿》中写道:

 

茶马互市“是摘山之利而充厩之良,戎人得茶不为我所害,中国得马实为我利之大。非为马政军需之资,而驾驭西蕃,不能由我边境矣。计之得者,孰过于此哉!”

 

郎瑛是站在明王朝的立场上发上述议论的,虽然明王朝当初设立茶马司的真实目的并不是为诸蕃考虑。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茶马互市促进了中原与诸蕃之间的交流,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更使河州成了汉、回、藏各民族贸易往来的中心、物资主要集散地。

 

从明朝以后,河州出现了一个专门从事贸易的群体。这个群体以善于经商的回族为主,以藏、汉等其他民族为副。他们跨江渡河,走南闯北,活跃在中原大地,活跃在高山密林。他们连同他们的后代,在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以长途贩运为生。到了民国,这个群体依然承担着物资交流的重任,人们称之为“脚户”。这些脚户,用他们的双脚,在古道、陡壁、大漠、古驿、黑店、雨雪中,演绎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故事。反映他们辛酸生活的花儿,至今还在传唱。

 

明代的茶马贸易是通过专门的管理机构茶马司来实现的。茶马司的设置数量、地点和时间则是伴随着明朝经济军事的变化而变化的。

 

据《明史》记载,设立河州茶马司的时间是在明太祖洪武四年(1371年)。当时,“设茶马司于秦、洮、河、雅诸州,自碉门、黎、雅抵朵甘、乌思藏,行茶之地五千余里。”到了明洪武十六年(1383年)罢洮州茶马司,以河州茶马司总之。洪武三十年(1397年),设在秦州(天水)的茶马司已无互市,迁到了西宁。1413年,又设立了甘州茶马陕西行都司地。

 

据《河州志》记载,管理茶马司的机构叫“监督府”。“监督府,监督茶马之任也。”设同知一员,为正五品,辖三十六族,四十四关。土司招商中马、州卫指挥、千户俱听辖,由此可见它的权力之大。

 

茶马司设置以来,根据情况随时不断调整,由明初的四大茶马司发展为五司。明神宗时又从五司变为六司,“部设西宁、河、洮、岷、甘、庄浪六茶司交马共九千六百匹,著为令。”

 

明代在茶马贸易管理中,还实行了金牌信符制度。通过这种有效的方式,以保证明中央对地方少数民族茶马贸易的垄断地位,达到“控驭番民”和强化明王朝统治之目的。此项制度先后实行了70余年。

 

据《河州志》记载,“洪武五年,设立茶马司,抽分商茶,比对金牌易马。”明朝实行的正是以金牌为差发马匹的凭证。凡是持有金牌信符的少数民族即所谓的“纳马番族”,“每三年钦差近臣前来会同镇守三司等官,统领官军,深入到番境扎营,调集夷番,比对金牌字号,收纳差发马匹,给与价茶。”

 

明代河州卫管辖的范围之内,共有珍珠、鸿化、灵藏等19个部族承担着向政府纳马的职责,通过河州的茶马司与汉族地区进行茶马互市。

 

除“金牌信符制”外,还有如“茶法”、“茶马”、“马法”众多的诏谕、指令、条文和规章制度。为使茶马互市得以顺利进行,明政府还派遣大量的近使、钦差、御史及至尚书、公卿等进行巡察管理。历史上,督理茶马中有名有姓者多达几十人,未留下姓名者更是何其多也。

 

而在这种由官方垄断控制的茶马交易中,深受盘剥之苦的仍是广大少数民族。在当时的茶马交易中,将马分为三等。上马最高时可换到120斤茶,下马最低时可换20斤茶。通常情形下,上马价为80斤,中马为60斤,下马为40斤或者更少一些。相比之下,清代的马价略高于明代,平均以80斤茶换一匹马;而在明代,平均约40斤左右换一匹马,可见这种“茶贵马贱”的情形下对少数民族利益的剥削之重,加之运茶之道上设卡交钱,层层盘剥,使番民不堪重负,纷纷外逃,严重地影响了当地畜牧业的正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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