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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长家庭报告:2000年至2014年 年长夫妇与子女分开住比率增近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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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丹旭 - 26/11/2015

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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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指出,年长居民家庭结构改变可能导致少数群体无法得到直系亲属照顾,在这种情况下,旁系家族成员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当局正展开这方面研究,预料明年完成。

 

我国社会中的年长家庭越来越多,独立居住的年长者有增加趋势,三代同堂住在一个屋檐下的家庭比率则越来越小。不过多数年长者与家庭成员保持紧密联系,也能得到应有的家庭支持。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昨天发布《新加坡年长家庭报告》,概述我国社会中年长居民家庭(aged resident household)的结构及现状。年长居民家庭是指一家之主为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且有一名成员年满65岁的家庭。

 

去年我国共有35万4700户年长居民家庭,在所有居民家庭中占29.6%。2000年,我国只有19万2800户这类家庭,仅占所有居民家庭的21.1%。

 

从家庭结构看,年长父母与子女分开独立居住的情况有所增加。年长居民家庭中,17.7%是没有与子女同住的年长夫妇,这个比率在2000年只有9.2%。

 

独居老人也有增加趋势,年长居民家庭中,一个老人独居比率从2000年的7.5%上升至去年的11.9%。

 

三代同堂家庭则少了一成,属于三代同堂的年长居民家庭比率去年有23.1%,2000年则是32.6%。

 

报告也显示,2011年至去年,每年都有两三百起子女不愿赡养父母的个案。去年,赡养父母总监总共接到213起个案,是2011年来最少的。其中不愿赡养父亲的个案超过六成,只有不到四成是不愿赡养母亲的个案。

 

学者:独居情况趋多

 

或意味清贫年长者被忽略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指出,年长居民家庭结构改变可能导致少数群体无法得到直系亲属照顾,在这种情况下,旁系家族(extended family)成员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正在展开这方面研究,包括旁系家族成员之间的关系、居住安排、相关观念和看护者面对的挑战等,这项研究明年完成。

 

对于年长者独立居住增多的趋势,新加坡国立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陈恩赐受访时说:“对贫穷的年长者来说,这可能意味被忽略、抛弃或缺乏社会支持。对家境较好的年长者来说,则是一种生活方式改变,前者令人担忧。”

 

在居住安排上,年轻已婚子女与年长者的看法略有不同。

 

根据建屋发展局2013年展开的调查,63.4%年轻已婚子女认为,当年长父母无法自我照顾时,最好的办法是搬去和子女同住;不过仅有37.8%年长者认为这样的安排是理想的。

 

虽然与子女同住的年长者越来越少,不过多数年长者依然能获得很强的家庭支持。超过95%的年轻已婚子女表示,愿意在父母年老时照顾他们;超过七成已婚子女每星期至少探望父母一次。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的调查也显示,多数年满65岁的年长者同意自己和家庭关系紧密,2013年持有这个态度的年长者比率达93%,比2009年增加五个百分点。能成为家庭成员倾诉对象的年长者有近八成,其余年长者认为家庭成员并不愿意向他们倾诉个人问题。

 

陈恩赐说,子女不愿向年长父母倾诉,并不表示关系不亲密,“子女可能认为父母无法理解或帮到他们,或不想让父母操心”。

他认为,要拉近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关键在于鼓励家庭在平日里多参加可共享天伦之乐的活动,而不是太强调每个家庭成员在家中应负起的责任。

 

Source: 联合早报 © Singapore Press Holdings Limited. Reproduced with permis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