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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一代上诉个案一概不考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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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雪莹 - 09/09/2014

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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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审核建国一代上诉个案时,不会接受以年龄为依据的上诉陈情,但是针对与国籍相关的个案时,政府会考虑上诉人对本地社会的贡献,以及他们为落地生根所付出的努力等因素。

 

副总理兼财政部长尚达曼通过书面答复榜鹅东区议员李丽连的询问时指出,自上诉委员会于今年4月成立以来,已慎重考虑过审核上诉个案时应采取的标准。

 

他说,上诉委员会认为,政府已采取一个较具包容性的方针,让建国一代配套涵盖所有在1949年或之前出生的新加坡人。经深入考量后,上诉委员会认为不管是采用什么年龄标准,总有一批人与建国一代配套失之交臂,允许国人以年龄为理由上诉,既不可行也不公平。

 

此外,上诉委员会也考虑到年长国人所享有的各种医疗保健福利,例如终身健保的保费津贴和长期护理津贴。尤其是那些55岁或以上但不属于建国一代的国人,他们在接下来五年内也将能享有额外的保健储蓄户头补贴。

 

基于这些原因,上诉委员会决定不接受以年龄为由的上诉个案。

 

至于与国籍相关的上诉个案,尚达曼说,上诉委员会的考量因素包括:上诉人是否自独立初期就来到新加坡、是否对社会做出贡献、是否努力在新加坡落地生根,以及是否在规定的1986年后没多久就获得新加坡公民权。

 

尚达曼说,上诉委员会在秘书处的支援下,会对所有个案的相关资料和文件进行审核,如有必要将联络上诉人进一步确认。上诉委员会也会定期会面,针对上诉个案作出决定。

 

上诉个案至今约1200起

 

财政部发言人受询时表示,至今接获大约1200起上诉个案,当中与年龄和国籍相关的个案各占一半。

 

出生于柔佛州的李乃健(76岁,退休人士)上星期刚获知自己上诉成功。他和新加坡籍太太育有四个女儿,都已成家立业。

 

他说:“我1950年时就来到新加坡,当时只有12岁。但是1957年为了谋生,回到了马来西亚,直到1964年结婚没多久后才重回新加坡。”

 

李乃健一直持工作准证在本地的一家制衣厂工作,直到1979年才获得永久居留权,并在1988年1月成为新加坡公民。

 

他说:“我感觉自己终于成为受到国家肯定、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新加坡公民。”

 

Source: 联合早报 © Singapore Press Holdings Limited. Reproduced with permission.